当前位置: 首页 > 团旗飘飘 > 关于举办洮阳之春“金泽杯”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的通知

关于举办洮阳之春“金泽杯”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的通知

2013年04月22日 17:19:20 来源: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访问量:729
共青团临洮县委文件
 
 
 
 
临团发〔2013〕 14 号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 
共青团临洮县委
关于举办洮阳之春“金泽杯”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的
 
各乡镇团委,县直机关团委、总支、支部,直属中学团委:
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94周年,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营造积极向上、百花齐放、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,为全县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学习的艺术平台,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,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。共青团临洮县委、甘肃金泽公司决定联合举办“洮阳之春金泽杯”青少年歌手大奖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
传承五四精神 青春唱响临洮
二、报名时间:
2013年4月16日—-4月30日
三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:
团县委办公室(统办大楼813室)
联系电话:0932--2242268
四、参赛要求:
1、年龄在14—40周岁的青年均可报名参加;
2、参赛歌曲要健康向上,突出青年特色,富有时代气息;
3、参赛曲目于报名时一并上报,一般不再改动,参赛伴奏光盘于5月4日上午8:00在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(金泽小区内)统一试盘。
五、比赛时间:
预赛:2013年5月4日8:00
决赛:2013年5月4日14:30
六、比赛地点: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(金泽小区内)
七、奖项设置:(分民族美声、通俗两组)
一等奖各1名:颁发证书、奖品;
二等奖各1名:颁发证书、奖品;
三等奖各3名:颁发证书、奖品;
优胜奖13名,颁发证书和纪念品。
为成功举办这次活动,主办单位将邀请县内知名音乐人士担任大赛评委,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、公证性和公开性,并通过电视、广播等新闻媒体对这一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和宣传,希望各级团组织广泛动员所属团员青年踊跃报名、积极参加。
 
 
 
2013年4月16日
 
 
共青团临洮县委 2013年4月16印发
编辑:马永丰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版权所有
联系地址: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